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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8章 我就是捡了个漏

代加工工厂的事情总算告一段落了,最后林之夏和沈君辉签订的合同几乎算的上一份完全的甲方合同。

在符合双方的实际需求和利益的这个所谓的大前提下,双方按照惯例规定了双方的权利、义务、加工标准、交货期限、价格、支付方式等相关内容之后,在保密义务、违约责任这两大条上,沈君辉主动进行了修改。首先是对于因为泄密而造成的违约金金额,她主动将之提到了本订单销售额的150%,其次便是对于违约金的支付方式、支付期限等进行非常详细的约定。

虽然说合同是一个防君子而不能防小人的文件,说重要也重要,说不重要也不重要,但不得不说沈君辉这种自曝其短式的诚意让林之夏还是十分感动的。

当时林之夏正在拟合同,齐煦看见了,便提了一嘴,让林之夏拟完之后发给他,他让公司的法务帮她把把关。

在现代文明社会,法律虽然是公开的,为公众所知晓的,但法律又是咬文嚼字的艺术,为了提高法律条文的确定性,总是力求使用含义最少争议最小模糊性最小的文字来进行表达,同时又会使用大量的定语、状语进行适用范围的划定,再加上无数的专业术语,复杂拗口生涩难懂,根本就不像是人话。

可当齐煦收到林之夏发给她的合同模板时,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“你确定这些合同条款,对方能签?”

他觉得他还是得让公司的法务把把关,不是说这份合同有坑,而是倾向性如此明显的合同到底是否合法啊。

“有什么问题吗?你指出来的那些都是沈总自己提出来的。”林之夏傲娇的点了点头,态度明显不以为意。

那,行吧,这个世界变化太快,是他跟不上趟了。

看到齐煦难得一脸吃瘪的样子,林之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,把沈君辉和她父亲、弟弟之间的“恩怨情仇”简单的讲了讲,最后才总结道:“现在沈总迫切需要订单,我呢,又迫切需要合适的代加工厂家,所以,你可以认为我们俩是互相成就了。”

当然,都是在这红尘中打滚了几十年的人,林之夏也不至于真的天真到对方说什么她就信什么,所以,虽然林之夏和沈君辉那天算的上相谈甚欢,第二天也去了沈君辉的新工厂,但是她并没有立刻就将合同敲定下来,而是又找了白老板、其他认识的朋友打听了一圈,发现沈家姐弟争夺家产是确有其事,而沈君辉的能干也是被当地人交口称赞的,相比较而言,小沈总的口碑就要差的多了,总结起来就是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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